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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学院2021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28 阅读:2223 人次


一、评选依据:根据《江苏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参照59599aa美高梅《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附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二、助学金评选条件:纺织学院三个年级共计101名在籍入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资格获得国家助学金,共分配298000元助学金,共分2300、3300、4300两种金额。以下情况不再参评:已经获得励志奖学金者导致额度达到资助上限11人。建档立卡学生不受此限制,如无违纪情况则需拿4300最高等级助学金。

分配标准如下:

大一根据个人资助上限,分配2300元13个人,3300元21个人,4300元14个人,共计48人

大二根据学生困难资助等级综合由低到高评分,分配2300元16个人,3300元1个人,4300元8个人,共计25人

大三根据学生困难资助等级综合评级及资助额度上限,分配2300元4个人,3300元1个人,4300元12个人,共计17人。

三、助学金评选程序

学工统筹、个人申报、班级评议、班主任审核推荐申报、学院审核、学院领导小组讨论、学院公示。

四、评审组成员

党政领导、学工支部全体、班主任、各班班长、各班服务队队长

五、评选结果

见附表,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1月29日-12月1日17:00前向学院反映。

负责人:陈玳        联系方式:13961169506

                                                    纺织学院

                                                  2021/11/28

2021年度纺织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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