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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0 阅读:2103 人次

各班级:

2020年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常州纺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评审工作通知以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助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评审依据

各班级根据常州纺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结合班级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必须经过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按照学院有关文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评审。

四、申报程序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递交纸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系部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在系部范围内至少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录入推荐学生的基本信息,并填写“系部意见”,再在系统中上报学院研究审定,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院内进行院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通知、个人申请表在纺织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网址:/,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

五、评审要求

1、各班级要通过网络、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各项政策和评选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2、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3、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4、各班级要加强获奖学生的宣传和表彰工作,发挥获奖学生的先进性和引领示范作用,培养受助学生的感恩、责任和服务意识,带领更多的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良好品质,为优良的学风和校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纺织学院

2020年10月20日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