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苏财教〔2007〕135号)、《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苏财教〔2007〕137号)以及学院要求,我院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个人申报,班主任推荐,学院评议小组评选,最后拟定推荐环治1831朱朝威、纺设1831张毅、环治1831卓嘉鑫三位同学为我院推荐至59599aa美高梅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者。
公示时间:2019年09月25日——09月27日。如有疑议,请于9月27日下午五点前向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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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学院
2019年9月25日